1、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以及高层管理人员的选任、委派、推荐工作。按照市委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承办任免手续。探索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定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协助管理党的关系在市国资委党委的中央、省属及外地在绵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
2、负责国有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承担市国资委党委的党费管理工作,办理党组织关系结转手续。指导协调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群团工作。
3、负责国有企业人才工作,指导并承担企业管理人员培训。
4、负责国有企业党的思想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5、负责机关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6、指导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7、承办国有企业中层及以上人员出入境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