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国资法规[2008]5号
绵阳市国资委
关于进行“五五”普法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企业:
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三年,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我市将对各单位“五五”普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为认真做好国资系统“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根据《绵阳市“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实施意见》(绵法建领[2008]02号),现将国资系统“五五”普法中期检查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的目的
通过对“五五”普法规划、决议实施情况的检查,检验中期目标的完成情况,总结成绩、挖掘典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通过检查,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会议上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精神,带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关心、支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为我市灾后重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中期检查的内容
中期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四川省、绵阳市“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普法依法治理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具体内容参见《国资系统“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评分细则》。
三、中期检查的方法
采取听、看、议、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听:听取被检查单位主要领导汇报“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了解企业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听取干部职工对“五五”普法的意见和建议。
看:看被检查单位各项普法依法治理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相关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普法宣传阵地建设种类是否全面,运作是否规范,普法工作是否发挥相应的作用。
议:通过召开被检查单位各类人员座谈会或问卷调查的形式,了解被检查单位干部群众对领导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情况,社会治安状况和执法部门执法情况等方面的评价和满意程度,以及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评:根据检查情况,结合平时工作,对照标准对被检查单位“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量化评分,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指出存在问题或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四、中期检查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企业法制建设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把做好“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认真抓紧抓好抓落实。要根据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切实可行的督导检查指导方案,保证检查工作规范、有序、顺利进行。
(二)以督促动,重在实效。要坚持实事求是,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杜绝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通过中期督导检查,真实全面地反映企业“五五”普法的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限期整改,以督导检查工作促进企业“五五”普法工作的开展。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企业要加大对“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的宣传报道,要制定宣传计划,开辟专栏宣传“五五”普法取得的突出成效,宣传各类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为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企进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企业要按照要求认真做相关的迎检准备工作,于8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于8月15日前将自查情况总结报市国资委政策法规科。
附:国资系统“五五”普法中期检查评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