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指导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导和推进国资系统和委机关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环境保护、文明创建、爱国卫生、志愿者服务、乡村振兴、联系村(社区)、节能减排、国防动员、国家安全、涉军事务及其他公共管理事务工作。承担委机关的信访工作,指导和联系所监管企业的综治维稳、来信、来访和网络问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