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国资委关于组建绵阳市国资国企服务监管专家库的通知
为适应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需求,提升国资国企监督管理专业水平,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绵阳市国资国企服务监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绵国资委发〔2025〕4号)相关规定,市国资委将组建绵阳市国资国企服务监管专家库,请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把关及推荐工作,同时欢迎符合入库条件的社会各界专业人士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类别
(一)资本运作(投资)类专家库,由市国资委产权监管科负责建设管理及使用;
(二)资产处置及租赁监管类专家库,由市国资委产权监管科负责建设管理及使用;
(三)财务管理类专家库,由市国资委财务监督科负责建设管理及使用;
(四)审计类专家库,由市国资委监督工作科负责建设管理及使用;
(五)战略规划管理类专家库,由市国资委规划和科技创新科负责建设管理及使用;
(六)招标投标及工程建设专家库,由市国资委规划和科技创新科负责建设管理及使用;
(七)法治建设与合规管理专家库,由市国资委政策法规科负责建设管理及使用。
各专家库成员入库标准见《绵阳市国资国企服务监管专家库专家评选条件》(附件1)。
二、专家入库程序
(一)入库方式
专家入库采取公开征集、组织推荐、个人推荐和交换共享四种方式。
公开征集:通过市国资委及出资企业官方网站或媒体等渠道进行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专家个人填报专家入库申请表进行申请。
组织推荐:各企业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由出资企业党委会决策后,以出资企业党组织名义向市国资委党委推荐。
个人推荐:由市国资委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或委领导、出资企业分管相关工作领域领导或出资企业主要领导根据对专家了解,负责任地以个人名义向市国资委推荐,并在专家入库申请表上签字。
交换共享:与绵阳市相关单位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吸纳高层次及特定领域专家入库。
(二)申请材料清单
1.经专家本人签字的《绵阳市国资国企服务监管专家库专家入库申请表》(附件2)扫描件;
2.最高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扫描件,过往优秀经历或案例说明;
3.专家签字的《绵阳市国资国企服务监管专家库专家入库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4.其他能够证明专家专业能力及过往优秀案例的相关资料。
申请材料命名格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申请专家类别+入库方式+专家姓名(例:法治建设与合规管理专家+组织推荐+张三)。
(三)入库审核
市国资委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收集专家入库申请表及相关必要资料,审核后报委领导提出入库人选建议,并按规定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后入库,对特别重要及优秀的专家可由市国资委邀请本人同意后直接入库。
(四)公示入库
拟入库专家名单将在市国资委及出资企业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涉密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服务费用
专家开展服务工作,由市国资委按项目及工作内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但不发固定津贴。服务费用标准按照《绵阳市国资国企服务监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绵国资委发〔2025〕4号)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内部推荐宣传。各出资企业要高度重视专家推荐工作,通过集团官网等途径做好企业内部宣传,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
(二)加强人员把关。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推荐人员符合基本条件并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
通过公开征集、组织推荐、个人推荐等方式推荐的专家请将申请资料按照标准格式打包于2025年4月30日前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绵阳市国资委产权科张策;联系电话0816-2222723;邮箱:mygzwcqk2023@163.com。
特此通知。
绵阳市国资委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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