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解读

    关于《绵阳市市属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4-06-26 文章来源: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字体:【    】 打印

    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及资产监督管理,规范市属企业境外投资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市国资委特结合绵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相关规定,制定《绵阳市市属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一、出台背景

    为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国资的运营监管,规范企业投资行为,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审定,于2023年1月制定了《绵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及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绵府发〔2023〕1号),进一步压实了企业投资管理主体责任,明确了投资审批限额,规范市属国企投资行为。但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市属国有企业境外投资有所增加,境外投资客观上存在物理距离远、监管难度大、投资风险大的特点,亟须制定完善境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出台依据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主要参考《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属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充分借鉴山东省、广州市等地经验做法,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三、主要内容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共有8章27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总则,包括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境外投资遵循原则内容。第二章为境外投资监管职责,包括:国资监管机构、出资企业分别履行的职责等内容。第三章为境外投资事前管理包括:报审材料、出资企业在境外原则不得从事及禁止从事的项目。第四章为境外投资事中管理,包括:境外投资项目跟踪分析、过程管控、重大不利变化等相关规定。第五章为境外投资的事后管理包括:项目后评价、重大项目审计、资产管理相关要求第六章为境外投资相关要求,包括投资实施要求、合规管理要求、风险管控要求。第七章为责任追究。第八章为附则。

    四、主要特点

    (一)压实出资企业主体责任。明确出资企业是境外投资的决策主体、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履行决策、风险防控、过程管理、投后管理、责任追究、突发事件处置等职责。

    (二)加强境外投资事中事后管理。明确出资企业事中要定期对境外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分析、过程管控、阶段性评价及项目全过程管理;事后要纳入投后评价,定期开展审计,建立并落实财务报告、境外投资事项报告及关键岗位人员委派制度机制,并将境外投资项目可研报告中的业务经营和财务效益指标作为业务经营和决策等人员团队经营绩效考核依据。

    (三)加强境外投资风险管控。要求开展境外投资应当报送风险防控报告,从严控制按照境外法律规定必须个人名义持股行为,严格控制境外非主业投资,明确原则上不得和禁止开展的境外投资,建立完善投资风险管理体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风险发生后的退出机制等。

    同时,本规定还提出了市属国企要进一步加强境外投资合规管理,对中介机构资质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全流程合规。

    四、执行时间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2024年619日起施行

    相关信息

    浏览次数: